石大胜华:关于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证券简称:石大胜华公告编号:临2026-032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向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提供2,667,506.72元借款展期,借款展期至2028年6月30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借
款展期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借款展期未新增公司风险敞口,通过借款展期为回款提供一定时间窗口。本次借款展期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借款展期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借款展期事项概述
(一)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宏益”)是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40%,淄博宏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宏益”)持股60%。2020年6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石大胜华向参股公司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5年,借款年利率按6%计算,淄博宏益投资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等比例提供借款。
截止2025年
月
日,石大宏益对公司借款余额为2,667,506.72元,利息192,971.18元。公司拟对石大宏益借款余额进行借款展期,展期至2028年6月
日。淄博宏益按照股权比例等比例进行展期。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借款展期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借款展期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石大宏益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
2.代表人:苏在春
3.成立时间:2009年06月05日
4.注册地址: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规划德州路以北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金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淄博宏益投资有限公司 | 1320 | 60 |
|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80 | 40 |
| 合计 | 2200 | 100 |
7.主要财务数据(一年又一期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截至2026年3月31日 |
| 资产总计 | 1,202.09 | 1,199.61 |
| 负债总计 | 5,347.86 | 5,347.89 |
| 所有者权益 | -4,145.77 | -4,148.27 |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6年一季度 |
| 营业收入 | 0 | 0 |
| 营业利润 | -136.86 | -2.51 |
| 净利润 | -136.86 | -2.51 |
8.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40%的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宋会宝先生在石大宏益担任监事,为公司关联方。
三、借款展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展期未新增公司风险敞口,通过借款展期为回款提供一定时间窗口。本次借款展期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借款展期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石大宏益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控制公司资金风险及投资损益,进一步督促石大宏益在具备还款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还款,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意见
(一)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借款展期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借款展期未新增公司风险敞口,本次借款展期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借款展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6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石大胜华向参股公司东营石大宏益化工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淄博宏益投资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等比例提供借款。该借款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本次借款展期未新增公司风险敞口,通过借款展期为回款提供一定时间窗口,本次借款展期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石大宏益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控制公司资金风险及投资损益,进一步督促石大宏益在具备还款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还款,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借款展期事项。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展期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319,284.0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0.2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266.75万元,逾期未收回的金额266.75万元。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