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禾味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04  千禾味业(603027)公司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红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监事会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为顺应市场发展趋势以及消费方式的变革、促进公司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在眉山市东坡区设立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向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郭江因2023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不合格,根据本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中2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