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福天: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3-049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8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3028 | 赛福天 | 2023/4/27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1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公司28.91%
股份的股东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在2023年4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直接持有公司28.91%股份的股东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融泰”)提交的《关于增加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吴中融泰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8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 |
9 |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 |
10 |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2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12已经公司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议案13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涉及到的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
9 |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
10 |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2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