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福天: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23,由董事长范青女士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6,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9.39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17%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357.56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7.18元/股~7.29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及光伏事业部周锦峰等核心人员增持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收到董事长范青女士《关于提议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函》,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3,000万元(含)至6,000万元(含)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2.86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
日、2024年4月12日对外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4年4月30 日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93,9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购买的最高价为7.29元/股、最低价为7.1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575,61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