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福天:关于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8证券简称:赛福天公告编号:2026-037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亿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亿元) | 7.36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56.48%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建峰索具有限公司 | 1,000.00万元 | 4,000.00万元 | 是 | 否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峰索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峰索具”)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建峰索具申请的该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担保范围包含主合同项下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2026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根据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的规定,公司或控股公司预计2026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下属公司)合计提供担保121,000万元,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78,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3,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6年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另行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建峰索具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林柱英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57769065Y | ||
| 成立时间 | 2004-01-19 | ||
| 注册地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区贤堂路18号 | ||
| 注册资本 | 6070.81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绳、索、缆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技术进出口;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其他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电气机械检测服务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月-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7,506.86 | 14,292.63 | |
| 负债总额 | 7,227.96 | 4,159.40 | |
| 资产净额 | 10,278.90 | 10,133.23 | |
| 营业收入 | 1,865.84 | 11,566.59 | |
| 净利润 | 145.68 | 323.64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被担保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担保范围包含主合同项下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建峰索具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建峰索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掌握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实施有效管控。目前该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逾期负债,具备相应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本次)为7.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48%。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行为,公司亦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