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天鹅股份(603029)公司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0,996,7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8.509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新亭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吴维众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王中兴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984,25299.982412,5000.0176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4,60026.900612,50073.0994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明、李鲲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天鹅股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