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筑股份: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3030 公司简称:全筑股份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发表意见所需的充分、适当证据,因此,无法对全筑控股集团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导致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因全筑控股集团重要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人事变动等因素的影响,会计师开展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时,未能取得充足的样本量,导致会计师无法判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是否有效。
装饰公司为公司主要承接恒大地产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营装饰装修业务。过去两年,全筑装饰在业务经营上受到了来自突然公共卫生事件和下游房地产商暴雷的双重冲击,尤其是恒大地产作为全筑装饰的第一大客户,其债务危机对全筑装饰造成巨大影响,导致全筑装饰遭遇资金周转困难,大部分项目停工,人员大量流失,银行账户被冻结等状况,没有充足的样本量给到审计机构做内控测试。该事件导致了装饰公司内部控制执行中存在一般缺陷。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公司层面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业务层面涵盖: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市场与营销、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监督、信息系统控制、内部信息传递、全面预算。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市场与营销、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控制和内部消息传递。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相关制度、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潜在错报金额占利润总额的百分比 | ≥10% | ≥5%且<10% | <5%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3.公司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 保护等方面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或者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 4.审计委员会和内控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完全无 效。 |
重要缺陷 |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4.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一般性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潜在错报金额占利润总额的百分比 | ≥10% | ≥5%且<10% | <5%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 |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
一般缺陷 |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存在少量有待改善的一般性缺陷,但对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高度重视这些事项,已进一步采取控制措施或正在落实整改。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朱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