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全筑: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及预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及预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全筑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1、2023年4月18日,公司收到债权人上海森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西实业”或“申请人”)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森西实业将于2023年4月19日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告编号临2023-064)。
2、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三中院下达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关于预重整期间开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法院决定受理公司预重整,并确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同时对公司预重整期间需完成的事务及应尽的义务提出指导意见(公告编号临2023-081)。
3、2023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确定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6日,第一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具体参会方式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82)。
4、2023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包括债权申报及审查、与相关意向投资人积极磋商洽谈等,公司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及破产重整相关工作。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书。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是否会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期末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负值,同时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