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全筑:关于变更会计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全筑 公告编号:临2023-143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聘任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事务所有关事宜和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说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元旦,系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首席合伙人:张晓荣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健、张晓荣、耿磊、巢序、沈佳云、朱清滨、杨滢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9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72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40亿元,审计业务收入4.6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5亿元。
2022年度共向5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0.63亿元,涉及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余额:76.6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陈大愚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3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静文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3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韧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在上会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2019年起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拟签字合伙人陈大愚、拟签字会计师赵静文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韧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合伙人陈大愚、拟签字会计师赵静文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审计工作量等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为本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年限为1年。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2023年5月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经公开招标,拟改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相关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改聘审计机构事项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公司拟聘任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与原聘任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其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独立董事于事前发表了认可意见,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反馈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