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全筑:关于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筑股份”)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14时通过网络在线视频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并选举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2023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沪03破870号】及《决定书》【(2023)沪03破870号】,裁定受理上海森西实业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47)。
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14时通过网络在线视频召开。本次会议完成了既定议程,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并选举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现将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
1、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关于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的报告;
3、债务人就债务人自行管理工作进行报告;
4、管理人介绍《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和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5、债权人会议表决《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由管理人和公司回答债权人询问;
6、管理人宣读《关于债权人委员会选举规则的说明》,并由全体债权人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7、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享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计14家,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762,993,818.61元。同意的债权人共14家,占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100%,已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本组债权总额的100%,已过三分之二。故本组表决通过。
(二)普通债权组: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计4,486家,普通债权总额为642,454,107.00元。同意的债权人共4,340家,占普通债权组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99.31%,已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本组债权总额的91.23%,已过三分之二。故本组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本次债权人会议亦由全体债权人对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进行了选举,全体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选举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三、风险提示
1、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期末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负值,同时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