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http://ddx.gubit.cn  2023-05-11  安孚科技(603031)公司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 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 4

议案一 ...... 6

议案二 ...... 13

议案三 ...... 17

议案四 ...... 22

议案五 ...... 23

议案六 ...... 27

议案七 ...... 28

议案八 ...... 29

议案九 ...... 32

议案十 ...... 33

议案十一 ...... 35

议案十二 ...... 3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北塔1801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柱兵先生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参会须知和大会出席情况;

二、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11、《关于确定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预案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大会须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大会程序方面的相关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签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证明文件经验证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方可领取会议资料,出席会议。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前15分钟内向证券事务部出示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由大会统筹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且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分钟。股东违反前述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问题,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问题回答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应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大会开始后,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见证律师宣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在指定会议登记时间进行现场参会登记或未在会议召开当日准时办理签到手续的,将不能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现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二、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股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审议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对应的选项栏打“√”,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议案一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先后于2022年1月和2022年5月完成了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36%股权和15%股权的收购,合计持有亚锦科技51%的股权,实现了对亚锦科技的控制,进而控股了国内电池知名企业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孚电池”);公司在收购亚锦科技36%股权的同时,于2022年1月完成了原有百货零售业务的置出,实现了公司主营业务的战略转型,即公司主营业务从传统的百货零售转型为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根本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要利润来源转为电池的生产和销售。

2022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面对复杂多变、极具挑战的内外部环境,不断构建新发展格局。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孚电池在深受复杂市场经营环境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复杂的国际形势的背景下,多措并举,通过加强销售、拓展新业务、降本增效等,整体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保障控股子公司亚锦科技超额完成了2022年业绩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扭亏为盈。2022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83亿

元,较上年增长101.71%;净利润5.12亿元,较上年增加5.64亿元;归母净利润8,160.87万元,较上年增加13,289.13万元。

报告期内,在做好南孚电池主业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探索并拓展新能源业务,抢抓储能行业发展机遇,于2022年7月参股投资设立了合肥合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孚能源”),积极拓展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合孚能源于2022年9月份正式运营,克服不利因素以及初创企业所面临的诸多困难,紧紧围绕储能核心技术研发和市场多场景多元化需求,迎难而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仅以四个月时间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4亿元,净利润9.96万元。2022年,为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稳健经营能力和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长远发展,公司启动收购亚锦科技15%股权的同时,启动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方式,置换前期的收购资金,以缓解公司偿债压力。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会同中介结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编制申报材料,提交发行申请,对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两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及《关于请做好安徽安孚电池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并及时回复。随着注册制的全面推进,目前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在完成收购亚锦科技36%股权并取得亚锦科技15%股份表决权后,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科学性、有效性,2022年3月,公司调整了董事会席位,将董事会席位由7人增加至1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由4人增加至7人,独立董事由3人增加至4人。

为增进上市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融合,公司董事会提名核心资产南孚电池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员为公司董事,公司聘任南孚电池经营管理层核心人员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并加强对核心管理团队的激励机制。同时,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亚锦科技及南孚电池的董事会进行改选,向上述两家公司推荐董事。报告期内,公司在机构设置、业务管理、人才管理等方面与控股子公司进行整合,进一步完善了控股子公司亚锦科技的内部控制

制度,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资源,实现上市公司与收购的控股子公司的快速整合,降低了整合风险。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高效决策,共召开17次董事会,共审议64项议案,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2年2月9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 1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1.《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4.《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6.《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8.《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9.《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20.《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1.《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3.《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24.《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2022年2月22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向亚锦科技、南孚电池提名及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2022年3月2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3月10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3月15日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3月30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3月31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4月2日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4月7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确定2022年度董监高薪酬预案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4月15日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5月27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关于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7月7日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7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南孚新能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8月29日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9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集及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5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及时落实股东大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3次,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制定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完成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等事项的审查并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为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并出席报告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关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能审慎的发表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文件192份,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投资者保持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利用电话、电子邮件、上交所e互动平台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此外,公司还通过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深入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为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联系沟通,公司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树立了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结构体系,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重组转型完成后,积极梳理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主动修订《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财务相关管理制度。

(八)加强培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为了不断优化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安徽省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和安徽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组织的相关培训,强化董监高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夯实了业务基础知识,提高了董监高学习的积极性。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各项自律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2023年,

公司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督促公司管理层完成公司2023年经营发展目标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2023年经营计划,建立更加清晰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公司管理层落实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推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努力创造更好的效益回报投资者。

2、提升治理水平,加强内部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继续加强学习法律法规,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地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全面推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从而为公司及其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3、坚持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同时,要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二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现将监事会 2022年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2年度,监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海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召集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一致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相关议案:

1、2022年2月9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

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2、2022年2月22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2022年3月30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4、2022年4月7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2022年4月28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2年5月27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7、2022年7月7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8、2022年7月26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孚新能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2022年8月29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0、2022年9月27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11、2022年10月28日监事会召开了四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对与年度报告相关的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章程修订、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决策的投票结果进行监督;参与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和董事会报告,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或建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并对本年度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履行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运作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决策得到有效落实;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风险防控体系,最大程度地保障了企业资产、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合理使用;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核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完善了与财务报告有关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公司资金的运行安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遵循谨慎性、一贯性等会计处理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报表编制的要求。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有效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经营、发展所需,其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工作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能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三、2023年公司监事会工作安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着重加强财务、审计、内部控制、重大事项、职务行为等五个方面的监督职能:

1、财务监督职能。加强我们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监督检查力度,降低财务风险,提升公司资本运作和财务管理水平。

2、审计监督职能。强化我们监事会的审计监督作用,提高审计监督效能,保持与内审部门和外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防范经营风险。

3、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加强我们监事会在公司内控体系中的监督作用,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禁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杜绝掏空上市公司行为的发生。

4、重大事项全过程的监督职能。加强我们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全过程监督,保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创新监督手段,降低重大事项的决策风险。

5、职务行为的监督职能。加大我们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和决定。

特此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三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方福前,男,195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担任合肥百货大楼集体股份有限公司(000417)、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603408)、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603929)独立董事以及苏州鲜活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国欣,男,195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硕士,教授。曾先后在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系和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财务管理系任教,现为南开大学资产评估(MV)中心主任、南开大学滨海研究院高级顾问,全国审计资格考试委员会委员,天津市政府财务金融咨询专家,天津市会计学会理事,天津大学会计与财务管理系兼职教授,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兼职教授及学科带头人,合肥百货大楼集体股份有限公司(000417)、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971)独立董事。

吴飞,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新西兰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信贷员;新西兰梅西大学商学院经济与金融系高级讲师;江西财经大学教授、金融管理国

际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亚洲金融协会理事、2013年亚洲金融协会年会联席主席。现任喜相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晓亚,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山东大学数学系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学院,为高级工程师。现为北京嘉信鼎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上市公司新焦点汽车技术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担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航美传媒集团董事兼总裁、香港上市公司中国蒙牛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2022年度各类会议情况

2022年,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全部17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亲自出席率为100%。独立董事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勉履行地做到了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必要时主动调查获取所需议案相关材料。会议上展开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表决,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合规运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续聘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审核;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确认,并对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审查;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财务部等进行交流与沟通;与外部律师、审计师进行定期交流。

2022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各独立董事均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获取相关独立判断的资料;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效的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生产必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按规定程序对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公司对外担保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止2022年末,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对公司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选举的董事以及聘任的高管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聘任合法、合规、有效;我们审查了公司的薪酬考核制度和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方案,认为公司的薪酬考核制度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能够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慎评估,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其中年度报告1项,半年度报告1项,季度报告2项),临时公告文件192份,内容包括关联交易公告及其他临时性公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我们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召开、议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

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情况,按规则要求对议案进行事前书面认可,同时运用各自在金融、会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2023年,我们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特此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福前、陈国欣、吴飞、张晓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四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五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383,136,810.431,677,200,236.0410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08,677.81-51,282,631.92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930,961.18-55,589,632.92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8,649,150.7147,047,889.632,043.88
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7,452,224.48561,973,374.850.97
总资产6,046,942,062.933,133,165,124.8693.00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3-0.46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3-0.46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50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14-8.73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78-9.46不适用

二、具体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

2022年度,公司资产总额60.46亿元,较上年同期末增长93.00%;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5.675亿元,较上年同期末增长0.97%;归属于上市股东的每股净资产5.07元,较上年同期末增长4.89%;基本每股收益0.73元,较上年同

期末增加1.19元;净资产收益率14.14%,较上年同期末增加22.87个百分点。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412,495,431.371,127,506,088.04-63.42注1
交易性金融资产3,100,000.00注2
应收票据2,749,472.59注3
应收账款191,070,925.5413,214,067.311,345.97注4
应收款项融资3,218,880.30注5
预付款项30,550,783.1634,347,301.14-11.05
其他应收款12,228,310.6520,649,256.98-40.78注6
存货433,797,664.02338,891,858.2928.00
其他流动资产90,567,039.012,188,013.424,039.24注7
长期股权投资4,039,837.65注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7,000,000.001,000,000.0050,600.00注9
投资性房地产228,605,690.35注10
固定资产651,540,259.36727,041,932.71-10.38
在建工程6,159,534.7426,552,056.00-76.80注11
使用权资产7,435,629.9995,817,896.93-92.24注12
无形资产400,561,471.53104,837,795.41282.08注13
商誉2,905,993,573.87注14
长期待摊费用9,114,537.1930,887,484.66-70.49注15
递延所得税资产49,469,709.2320,625,683.62139.85注16
其他非流动资产325,849,002.73361,000,000.00-9.74
短期借款276,638,986.03505,901,809.93-45.32注17
交易性金融负债434,392.00注18
应付票据38,301,223.0072,495,688.00-47.17注19
应付账款335,659,177.36309,405,914.498.49
预收款项3,439,317.64注20
合同负债304,404,476.29165,744,288.2483.66注21
应付职工薪酬120,318,487.5216,382,520.77634.43注22
应交税费15,681,086.5312,561,508.4024.83
其他应付款390,989,196.5212,447,453.953,041.12注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3,277,061.8363,513,797.04330.26注24
其他流动负债35,266,891.1221,348,017.4165.20注25
长期借款1,327,110,000.00650,000,000.00104.17注26
租赁负债3,095,200.2979,123,014.54-96.09注27
长期应付款16,113,139.72注28
预计负债1,736,216.64注29
递延收益6,346,933.35注30
递延所得税负债80,631,053.531,030,033.317,728.00注31

情况说明注1: 因为重组并购导致;注2:本期新增主要系子公司购置理财产品;注3:增加主要系重组后客户类型改变;注4:增加主要系重组后客户类型改变;注5:增加主要系重组后客户类型改变;注6:减少主要系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款尚未收回;注7:增加主要系重组后进项税额增多;注8:本期新增主要系本期出资联营企业;注9:增加主要系公司收购的子公司存在较大的对外权益投资;注10:减少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后无对外出租房产;注11:减少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后减少在建工程;注12:减少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后减少房屋租赁;注13:增加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所致;

注14:本期新增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价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所致;注15:减少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后减少房屋租赁对应装修费;注16:增加系收购的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较大;注17:减少系收购的子公司短期借款规模较小;注18:增加系收购的子公司远期锁汇交易形成;注19:增加系收购的子公司票据结算业务较多;注20:减少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导致预收房屋租赁款减少;注21:增加主要系公司重组后业务性质改变;注22:增加系收购的子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大;注23:增加主要系收购子公司股权支付交易对价导致;注24: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的一年内到期借款增加;注25:增加主要系子公司的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注26:增加主要系并购贷款增加;注27:减少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后减少房屋租赁;注28:增加主要系收购子公司的长期应付款增加;注29:减少系本期处置子公司所致;注30:减少系本期处置子公司所致;注31:增加系本期收购子公司远期锁汇交易形成。

(二)经营成果分析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3.83亿元,较上年增长101.71%;实现利润总额

5.80亿元,较上年增加6.3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0.87

万元,较上年增加13,289.1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293.10万元,较上年增加11,852.06万元。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383,136,810.431,677,200,236.04101.71
营业成本1,807,972,131.741,298,261,956.6239.26
销售费用631,423,578.49301,445,248.15109.47
管理费用200,142,239.6275,698,539.63164.39
财务费用71,798,134.6525,143,840.43185.55
研发费用105,705,061.28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增加系重组后公司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增加系重组后公司营业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增加主要系收购的子公司广告投入较大;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增加主要系收购的子公司管理费用较大;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增加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增加主要系收购的子公司研发支出多。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8,649,150.7147,047,889.632043.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6,269,821.63-406,807,917.5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4,379,528.601,401,793,938.07-65.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系重组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系重组后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流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系重组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特此报告,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议案六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51,204.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60.8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8,608.64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通过实施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共收购亚锦科技51%的股权从而实现控股南孚电池。两次交易均用现金收购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支付对价的现金来源除了引入少数股东现金入股之外,主要是来源于银行并购贷款和股东借款。目前,公司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剥离了原有百货零售业务,转型进入电池生产、销售行业。本报告期公司刚刚开始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金额仍然较小,且在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未完成之前,公司财务负担较重,需要支付剩余交易对价、按时偿还融资借款和股东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从而保证公司现金流健康。另一方面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议案七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本营运能力,同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农商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截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并购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商票保贴、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现提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八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3年度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南孚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鲸孚科技有限公司等2023年度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农商行等)共计申请不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并购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商票保贴、抵押贷款等)。为了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提高子公司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拟为其授信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期限截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4MA8NBMX293

法定代表人:夏柱兵

注册资本:296727.2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31,294.68万元,净资产为327,774.8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37,181.61万元,2022年度实

现净利润为51,851.5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0611055115X法定代表人:夏柱兵注册资本:33175.10万元成立日期: 1988年10月10日经营范围: 生产及销售各类电池、电器具、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及电工产品、光电产品、家居护理用品、个人护理等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4,938.42万元,净资产为70,908.3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35,923.56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1,999.6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3、公司名称:福建南平南孚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2MA33P24Q5A法定代表人:谢庆富注册资本:500万元成立日期:2020年3月30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家用电器研发;工业设计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工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241.1万元,净资产为1,052.4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75.68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0.5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4、深圳鲸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05AY68法定代表人:刘荣海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 2019年12月11日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经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会务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从事计算机科技、软件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剃须刀、打火机、电池、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卫浴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电子产品、厨房用具、智能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点火枪及配件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剃须刀、打火机、电池、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卫浴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电子产品、厨房用具、智能设备、五金交电的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酒类的销售。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278.48万元,净资产为1,403.6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190.99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102.5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该额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其他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

现提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九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为保证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本期审计费用定价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0.00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00万元。

现提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一、委托理财计划

1、投资额度

在授权期限内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授权期限

自审议该议案的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投资要求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管计划、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4、实施方式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与理财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二、委托理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且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未来资金需求等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开展主营业务及日常经营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三、委托理财投资的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现提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一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且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也不在公司享有任何福利待遇。

(3)独立董事按公司规定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10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该等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员工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也不在公司享有任何福利待遇。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目前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现提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二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吴飞先生已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左晓慧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若左晓慧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左晓慧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已充分了解左晓慧女士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等。候选人左晓慧女士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及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其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工作,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情况,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候选人左晓慧女士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并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现提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左晓慧,女,中国国籍,1966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自1990年以来,一直从事会计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教学和研究。曾多次给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各地市支行等单位培训系统的会计和财务知识。自2020年开始担任安徽省广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