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http://ddx.gubit.cn  2023-07-21  安孚科技(603031)公司公告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03号───────────────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对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2022年1月,发行人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2022年2月,发行人发布本次再融资预案。请发行人结合收购进度及款项支付安排,在业务整合、人员安排、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说明公司在披露本次再融资预案前是否已有效控制亚锦科技及南孚电池,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要求。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07月20日印发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