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张敬红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40303****** |
住所 | 北京市宣武区******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无 |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份(股) | 减持比例(%) |
张敬红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2024/3/13 | 45.58-46.47 | 235,400 | 0.16 |
2024/3/14 | 45.70-47.75 | 506,400 | 0.35 | ||
2024/3/27 | 54.98-57.18 | 378,200 | 0.26 | ||
合计 | - | - | 45.58-57.18 | 1,120,000 | 0.77 |
注:上述减持及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计算,持股比例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张敬红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400,000 | 5.77 | 7,280,000 | 5.00 |
注:上述减持及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计算,持股比例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减持系股东张敬红女士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自主决定,张敬红女士在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前并不知悉目前公司所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减持不涉及内幕交易。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敬红女士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敬红女士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但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