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3-29  安孚科技(603031)公司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张敬红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0303******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价格区间(元/股)减持股份(股)减持比例(%)
张敬红集中竞价交易方式2024/3/1345.58-46.47235,4000.16
2024/3/1445.70-47.75506,4000.35
2024/3/2754.98-57.18378,2000.26
合计--45.58-57.181,120,0000.77

注:上述减持及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计算,持股比例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张敬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00,0005.777,280,0005.00

注:上述减持及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计算,持股比例加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减持系股东张敬红女士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自主决定,张敬红女士在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前并不知悉目前公司所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减持不涉及内幕交易。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敬红女士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敬红女士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但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