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安孚科技股票代码:60303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粤海街道南区综合服务楼四楼415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542室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542室权益变动性质:减少(持股比例不变,控制的表决权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明 ...... 1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的程序 ...... 1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5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1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2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6
第八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7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8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7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40
释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安孚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安孚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前海荣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前海荣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指 |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合肥荣新、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合肥荣新、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指 | 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前海荣耀、合肥荣新,根据语境不同亦可单指其中一方 |
金通智汇
金通智汇 | 指 |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前海荣耀和秦大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前海荣耀拟协议受让秦大乾持有的安孚科技10,556,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
公司法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近三年
近三年 | 指 | 2023年、2022年和2021年 |
元、万元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海荣耀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4-4-14 |
法定代表人 | 夏柱兵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05851084N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粤海街道南区综合服务楼四楼415 |
通讯方式 | 0755-23900009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肥荣新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8-08-02 |
出资总额 | 43,1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RY4PF3X |
合伙期限 | 2018-08-02至2025-08-02 |
注册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542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 |
通讯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542室 |
联系方式 | 0551-65156529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股东及出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荣耀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800.00 | 98.00% |
2 | 张博 | 200.00 | 2.00%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荣耀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3、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通智汇持有前海荣耀98.00%的股权,系前海荣耀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3-3-26 |
法定代表人 | 夏柱兵 |
注册地址 |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5-39室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9001065621131U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 |
通讯地址 |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5-39室 |
4、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实际控制人为袁永刚和王文娟夫妇。袁永刚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王文娟女士,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肥荣新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出资额(万股)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1 |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0.23% | 普通合伙人 |
2 | 王德林 | 500.00 | 1.16% | 有限合伙人 |
3 | 侯云 | 500.00 | 1.16% | 有限合伙人 |
4 | 安徽新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 | 1.16% | 有限合伙人 |
5 | 芜湖隆华汇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 | 3.48% | 有限合伙人 |
6 | 秦大乾 | 2,000.00 | 4.64% | 有限合伙人 |
7 |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 | 18.56% | 有限合伙人 |
8 | 宁波九格山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 | 23.20% | 有限合伙人 |
9 | 天津佰仟亿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 | 23.20% | 有限合伙人 |
10 | 宁波钰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 | 23.20%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43,100.00 | 100.00% |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肥荣新控制关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3、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肥荣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肥荣新的实际控制人为袁永刚和王文娟夫妇,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之“4、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合肥荣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前海荣耀,且实际控制人均系袁永刚和王文娟夫妇,因此合肥荣新和前海荣耀系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主要业务和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荣耀成立于2014年4月14日,主要业务为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其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 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资产总额(万元) | 26,242.74 | 20,248.60 | 11,359.53 |
负债总额(万元) | 11,537.80 | 13,553.48 | 3,018.20 |
净资产(万元) | 14,704.94 | 6,695.13 | 8,341.34 |
资产负债率 | 43.97% | 66.94% | 26.57% |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收入(万元) | 241.29 | - | - |
净利润(万元) | 813.47 | -1,650.08 | -177.75 |
净资产收益率 | 7.60% | -21.95% | -3.80% |
注:2021年-2022年财务数据经上海银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2、控股股东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金通智汇成立于2013年3月26日,主要从事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其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 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资产总额(万元) | 24,232.38 | 16,321.08 | 16,481.22 |
负债总额(万元) | 10,781.13 | 4,281.15 | 4,675.85 |
净资产(万元) | 13,451.26 | 12,039.93 | 11,805.38 |
资产负债率 | 44.49% | 26.23% | 28.37% |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收入(万元) | - | - | - |
净利润(万元) | 1,411.33 | 234.55 | 854.64 |
净资产收益率 | 11.07% | 1.97% | 7.51% |
注:上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合肥荣新成立于2018年8月2日,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其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 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资产总额(万元) | 41,844.05 | 41,838.23 | 41,837.37 |
负债总额(万元) | 88.36 | 88.36 | 88.36 |
净资产(万元) | 41,755.69 | 41,749.87 | 41,749.01 |
资产负债率 | 0.21% | 0.21% | 0.21% |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收入(万元) | - | - | - |
净利润(万元) | 5.82 | 0.86 | 6.01 |
净资产收益率 | 0.01% | 0.00% | 0.01% |
注:2021年-2023年财务数据经上海银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2、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合肥荣新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前海荣耀,其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详见本节“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主要业务和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之“1、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袁永刚、王文娟夫妇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要业务 |
1 | 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企业 | 5,000.00 | 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 |
2 | 金通安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企业 | 7,500.00 | 企业投资管理;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商务咨询;财务管理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要业务 |
3 | 安徽智益隆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 70,670.00 | 企业投资管理,企业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商务咨询 |
4 | 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基金管理人 | 4,637.50 |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 股权投资 |
5 |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 42,025.00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
6 |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 116,337.50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
7 |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基金管理人 | 10,000.00 |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 |
8 | 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 43,100.00 | 股权投资 |
9 | 宁波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基金管理人 | 1,000.00 | 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
10 | 宁波正通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 31,000.00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
11 |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 200,000.00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
12 |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002384.SZ) | 袁永刚及其父亲袁富根、兄弟袁永峰三人共同控制的企业 | 170,986.73 | 印刷电路板、LED电子器件和通信设备研发、生产、销售 |
13 |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300862.SZ)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企业 | 13,186.99 | 高端分析测量仪器制造、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工程、运维服务、数据服务和军工雷达部件的生产 |
14 | 苏州东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袁永刚、袁永峰 (袁永刚之兄弟)共同控制的企业 | 13,000.00 |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资产投资管理、国内贸易 |
15 | 苏州镓盛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企业 | 10,000.00 | 非证券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要业务 |
16 | 芜湖荣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企业 | 1,900.00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17 | 宁波金通博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企业 | 1,000.00 | 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
18 | 安徽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企业 | 2,000.00 | 股权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 |
19 | 芜湖荣耀一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 50,000.00 |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
20 | 芜湖隆华汇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 5,100.00 |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
21 | 苏州榕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王文娟控制的企业 | 100.00 | 文化交流活动策划;企业管理服务;会务会展服务;投资咨询;酒店管理;销售化妆品 |
22 | 苏州市依威太阳能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王文娟控制的企业 | 4,000.00 | 太阳能新能源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通讯设备、太阳能设备 |
23 | 苏州世成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王文娟控制的企业 | 3,000.00 | 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创业管理服务 |
24 | 精柏悦投资开发(苏州)有限公司 | 袁永刚夫妇共同控制的企业 | 1,000.00 | 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 |
25 | 上海科谷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袁永刚控制的企业 | 7,500.00 |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等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处罚、涉及诉讼和仲裁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前海荣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位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身份证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
夏柱兵 |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 中国 | 合肥 | 340102197110****** | 否 |
钱怡雯 | 监事 | 中国 | 上海 | 320582199008****** | 否 |
(二)合肥荣新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位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身份证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
夏柱兵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合肥 | 340102197110******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袁永刚持有上市公司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002384)11.83%的股份,持有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00862)23.94%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王文娟不存在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股份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前海荣耀的控股股东为金通智汇,实际控制人为袁永刚和王文娟夫妇。最近两年,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前海荣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合肥荣新成立至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积极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号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价值的认可,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前海荣耀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永刚、王文娟控制的主体,亦是公司控股股东合肥荣新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不仅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充分认可,也将进一步稳定公司控制权,助力公司实现持续稳健发展。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或处置安孚科技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2024年10月8日,前海荣耀召开了股东会,同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2024年10月8日,前海荣耀和秦大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股) |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股) | 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 | |
合肥荣新 | 20,852,160 | 9.88% | 36,491,280 | 17.28% | 20,852,160 | 9.88% | 25,935,280 | 12.28% |
前海荣耀 | 10,812,998 | 5.12% | 10,812,998 | 5.12% | 21,368,998 | 10.12% | 21,368,998 | 10.12% |
合计 | 31,665,158 | 15.00% | 47,304,278 | 22.41% | 42,221,158 | 20.00% | 47,304,278 | 22.41%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合肥荣新持有公司20,852,1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88%),合肥荣新的一致行动人前海荣耀持有公司10,812,9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2%),同时秦大乾将其持有的公司15,639,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41%)的表决权委托给合肥荣新,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荣耀合计控制公司22.41%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系前海荣耀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秦大乾持有的安孚科技10,556,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合肥荣新仍持有公司20,852,16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88%),合肥荣新的一致行动人前海荣耀将持有公司21,368,9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2%),同时秦大乾将其持有的公司5,083,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1%)的表决权委托给合肥荣新,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荣耀合计控制公司22.41%的表决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秦大乾将其持有安孚科技的5.00%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前海荣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袁永刚、王文娟夫妇。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2024年10月8日,前海荣耀和秦大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秦大乾
一、标的股份
1.1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安孚科技10,556,000股股份(占安孚科技总股本的5.0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甲方,甲方亦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二、股份转让款
2.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基于2024年10月08日安孚科技股票的收盘价,转让单价为27.42元/股,共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89,4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玖佰肆拾伍万元整),甲方将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或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2.2甲、乙双方确认,上述股份转让款系甲方受让标的股份支付的全部对价,不再因本协议签署后标的股份市场价格变化而进行调整,除非在标的股份过户期间发生股票股利、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标的股份数量需作相应调整以维持股份转让比例不变。
三、付款安排
本协议签署后,且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书面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289,4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玖佰肆拾伍万元整)。如甲方未按期支付,甲方应付未付款项应按年利率2.25%向乙方支付利息。
四、标的股份的过户
4.1甲、乙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就标的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的申请;甲方向乙方书面指定账户支付完全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公告上述事项。
4.2甲、乙双方应按时提交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所需的全部文件。
4.3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完毕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后,甲方将成为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人。
4.4本次标的股份转让过程涉及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各自独立承担。
五、过渡期安排
5.1在过渡期内(即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期间,下同),如遇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标的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标的股份除权所对应的新增股份应一并转让给甲方,且本次股份转让总价不做调整。在过渡期内,如乙方取得了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则标的股份对应的该部分现金分红由乙方等额补偿给甲方,或者由甲方从待支付的股份转让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现金分红金额。
为避免歧义,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在过渡期内,如遇上市公司回购注销股份,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及转让股份的比例发生变动,乙方向甲方转让的具体股份数量及转让价款金额仍按本协议1.1条和2.1条等相关约定执行。
六、陈述与保证
6.1为本次股份转让之目的,甲方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甲方具备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合法资格,并且已经履行了签署本协议各自必要的内部批准手续,同时甲方进行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任何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承诺或其他对其适用的法律文件中的任何约定或规定。
(2)甲方保证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和股份过户的需要,提供完成本次股份
受让所需要的应由其出具和/或提供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3)甲方保证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
6.2为本次股份转让之目的,乙方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乙方拥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乙方进行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任何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承诺或其他对其适用的法律文件中的任何约定或规定。
(2)乙方保证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和股份过户的需要,提供完成本次股份转让所需要的应由其出具和/或提供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3)乙方保证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和股份过户的需要,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完成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上市公司出具/或提供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办理相应的信息披露、股份过户等手续,并负责按要求向上市公司签署为完成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所必须的全部相关文件。
(4)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乙方保证其所拥有的标的股份,除将表决权委托给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负担或限制情形,过渡期内不新增质押,标的股份不涉及、也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或情形。
(5)在过渡期内,乙方保证其不会就标的股份与任何第三人洽谈或签署股份转让交易协议或意向等任何安排,不会将标的股份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设置任何第三方权益。
(6)乙方保证其将积极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尽快办理股份过户所必须的审核程序和登记手续,确保甲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合法取得标的股份。
七、保密条款
7.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事项,包括协议条款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知悉的本协议另一方的任何信息、文件、数据等全部资料(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应当保密,除向其聘请的专业机构披露(该等专业机构应签署相应保密协议,并承担保密义务),或应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披露,或依法律、法规以
及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所在交易所之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外,均不得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使双方以及参与本协议的人员或专业顾问等有知情权的人员以外的第三方知晓该等保密信息,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除外。
7.2协议双方应保证,在本协议相关内容公开披露前,双方及其关联方、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或指使他人买卖标的公司的股票。
八、违约责任
8.1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承诺、义务或责任,即构成违约行为。
8.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经济损失赔偿守约方,并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
8.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办理交割标的股份的手续或迟延配合办理标的股份变更登记过户手续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延迟的除外),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已经支付款项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非由乙方的原因造成延期,则其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其进行解释,该等法律应适用于本协议及任何因本协议而产生或者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
9.2任何因本协议而产生或者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无法协商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权利受限及其他安排情况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秦大乾就本次权益变动的标的股份,保证其所拥有的标的股份,除将表决权委托给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外,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负担或限制情形,过渡期内不新增质押,标的股份不涉及、也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或情形。在过渡期内,秦大乾保证其不会就标的股份与任何第三人洽谈或签署股份转让交易协议或意向等任何安排,不会将标的股份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设置任何第三方权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将表决权委托给合肥荣新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权利不存在受限及其他的安排的情况。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
根据前海荣耀与秦大乾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前海荣耀受让秦大乾5.00%股份的交易金额为289,450,000.00元,支付方式为现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收购资金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担保、保证等增信措施方式筹集本次收购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结构化融资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若为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需要进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并明确提出有关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明确提出有关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无其他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管理层进行调整的具体安排,公司经营管理由原有的经营团队进行经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管理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计划。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明确提出有关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表决权比例未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和持续盈利的能力,其在采购、生产、运营、销售、财务、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继续保持独立。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前海荣耀主要从事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和股权投资业务;合肥荣新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主要关联交易系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具体如下:
担保方 | 担保金额(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2021/12/29 | 2031/12/29 | 否 |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340,000,000.0 | 2022/08/08 | 2029/08/08 | 否 |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08/16 | 2029/08/16 | 否 |
合计 | 1,140,000,000.00 | - | -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会严格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与上市公司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允公平原则,在履行上市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的基础上,保证以规范公平的方式进行交易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从制度上保证
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前海荣耀的财务资料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446.13 | 1,403,771.71 | 73,236.0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45,012.36 | 952,000.00 | 6,62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2,280,779.36 | 30,862,281.25 | 862,281.25 |
其他流动资产 | 340,012.5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294,250.37 | 33,218,052.96 | 7,555,517.27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8,132,051.20 | 169,264,042.30 | 106,014,675.82 |
固定资产 | 1,147.83 | 3,946.43 | 25,111.6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8,133,199.03 | 169,267,988.73 | 106,039,787.43 |
资产总计 | 262,427,449.40 | 202,486,041.69 | 113,595,304.70 |
流动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6,504.12 | 184,286.69 | 124,333.15 |
应交税费 | 483,344.53 | 833,028.13 | -5,664.20 |
其他应付款 | 114,578,169.25 | 134,517,460.17 | 30,063,285.69 |
流动负债合计 | 115,378,017.90 | 135,534,774.99 | 30,181,954.64 |
负债合计 | 115,378,017.90 | 135,534,774.99 | 30,181,954.64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80,038,760.00 | 80,038,760.00 | 80,000,000.00 |
盈余公积 | 8,974,713.91 | 806,430.70 | 806,430.70 |
未分配利润 | 58,035,957.59 | -13,893,924.00 | 2,606,919.3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7,049,431.50 | 66,951,266.70 | 83,413,350.0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62,427,449.40 | 202,486,041.69 | 113,595,304.70 |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412,858.15 | - | - |
减:营业成本 | - | ||
税金及附加 | 32,623.30 | 244.46 | 1,324.90 |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 1,719,649.77 | 10,998,021.99 | 2,263,936.94 |
财务费用 | 1,245.70 | 5,696,651.29 | -223,566.79 |
加:其他收益 | 14,192.0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651,356.06 | 85,675.5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7.14 | ||
二、营业利润 | 8,324,540.35 | -16,609,242.16 | -2,041,695.05 |
加:营业外收入 | - | 105,253.86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
三、利润总额 | 8,324,540.35 | -16,503,988.30 | -2,042,124.06 |
减:所得税费用 | 189,872.37 | -3,144.94 | -264,630.47 |
四、净利润 | 8,134,667.98 | -16,500,843.36 | -1,777,493.59 |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32,542.96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88,494.36 | 369,518,245.53 | 50,553,747.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21,037.32 | 369,518,245.53 | 50,553,747.2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8,484.99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03,590.44 | 1,866,029.15 | 1,896,448.6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521.39 | 2,281.67 | 1,380,475.4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26,176.44 | 303,283,668.70 | 20,860,332.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50,773.26 | 305,151,979.52 | 24,137,256.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9,735.94 | 64,366,266.01 | 26,416,490.89 |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510,000.00 | 8,318,000.00 | 3,55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41,958.90 | 85,675.5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51.46 | 125,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54,410.36 | 8,528,675.58 | 3,55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3,200,000.00 |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65,899,366.48 | 105,014,675.8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00,000.00 | 65,899,366.48 | 105,014,675.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5,589.64 | -57,370,690.90 | -101,464,675.8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38,760.00 | 75,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38,760.00 | 75,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703,799.4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03,799.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65,039.42 | 75,000,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75,325.58 | 1,330,535.69 | -48,184.9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03,771.71 | 73,236.02 | 121,420.95 |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 | 28,446.13 | 1,403,771.71 | 73,236.02 |
注:注:2021年-2022年财务数据经上海银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二、合肥荣新的财务资料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9,577.83 | 343,990.21 | 3,140,735.0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17,956.23 | 2,805,368.10 | |
其他应收款 |
项 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流动资产合计 | 3,207,534.06 | 3,149,358.31 | 3,140,735.03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415,232,935.00 | 415,232,935.00 | 415,232,935.00 |
固定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5,232,935.00 | 415,232,935.00 | 415,232,935.00 |
资产总计 | 418,440,469.06 | 418,382,293.31 | 418,373,670.03 |
流动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
其他应付款 | 883,561.64 | 883,561.64 | 883,561.64 |
流动负债合计 | 883,561.64 | 883,561.64 | 883,561.64 |
负债合计 | 883,561.64 | 883,561.64 | 883,561.64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428,500,000.00 | 428,500,000.00 | 428,500,000.00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10,943,092.58 | -11,001,268.33 | -11,009,891.6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17,556,907.42 | 417,498,731.67 | 417,490,108.3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18,440,469.06 | 418,382,293.31 | 418,373,670.03 |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财务费用 | -587.62 | -8,255.18 | -65,052.82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588.13 | 5,368.10 | |
二、营业利润 | 58,175.75 | 8,623.28 | 60,052.82 |
加:营业外收入 |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 | 58,175.75 | 8,623.28 | 60,052.82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 | 58,175.75 | 8,623.28 | 60,052.82 |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2.12 | 8,734.68 | 65,257.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2.12 | 8,734.68 | 65,257.32 |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84.50 | 5,479.50 | 5,204.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84.50 | 5,479.50 | 5,204.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2.38 | 3,255.18 | 60,052.8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800,000.00 | - | 2,86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368.1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00,000.00 | 5,368.10 | 2,860,000.00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2,950,000.00 | 2,805,368.1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50,000.00 | 2,805,368.10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000.00 | -2,800,000.00 | 2,860,0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4,412.38 | -2,796,744.82 | 2,920,052.82 |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3,990.21 | 3,140,735.03 | 220,682.21 |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 | 189,577.83 | 343,990.21 | 3,140,735.03 |
注2021年-2023年财务数据经上海银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要负责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相关交易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责任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8、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柱兵
2024年10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夏柱兵
2024年10月10日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柱兵
2024年10月10日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夏柱兵
2024年10月10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文明中路1号 |
股票简称 | 安孚科技 | 股票代码 | 60303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542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前海荣耀与合肥荣新系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合肥荣新系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1、前海荣耀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0,812,998股 持股比例: 5.12% 2、合肥荣新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0,852,160股 持股比例: 9.88% (秦大乾将其持有的公司15,639,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41%)的表决权委托给合肥荣新,合肥荣新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17.28%) |
(合肥荣新持有公司20,852,1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88%),合肥荣新的一致行动人前海荣耀持有公司10,812,9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2%),同时秦大乾将其持有的公司15,639,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41%)的表决权委托给合肥荣新,合肥荣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荣耀合计控制公司22.41%的表决权)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1、前海荣耀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0,556,000股 变动比例: 5.00% 2、合肥荣新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0.00% (秦大乾将其持有的公司10,55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转让给前海荣耀,因此其委托给合肥荣新的表决权减少5.00%)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柱兵
2024年10月10日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夏柱兵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