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科技: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9  德新科技(603032)公司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40,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5,456,200股变为234,515,4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35,456,200元变为234,515,40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本次回购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投资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国际公铁联运汽车客运站2楼

2、申报期间:2023年12月29日起45天内(8:30-12:00,13:0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耿超

4、电话:0991-5873797

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