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股份:2024-033+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晓宇先生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4月5日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3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即日起公司董事长叶继跃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