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通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注意事项宣布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本次大会对象为在股东参会登记日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行使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力。股东要求发言须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登记后的发言顺序按其所持表决权的大小依次进行。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五、为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单个股东发言不得超过5分钟。董事会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六、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在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在表决票上相应意见前的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投票无效处理。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8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会议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股东到会情况
三、推举2名非关联股东代表、1名律师、1名监事作为大会计票人、监票人,并提请会议通过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四、报告并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五、会议表决、表决情况统计
六、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七、签署相关文件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公司经营情况回顾2024年,公司紧扣持续稳定发展为目标,以创新转型为主线,拓市场强推新品,抓项目培植新动能,转方式提质增效,圆满完成了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8,334,549.54元;利润总额112,658,843.08元;净利润97,202,118.6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981,960.22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4年董事会的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
1、2024年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中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3、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曾智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曹彩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6、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
7、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从南京新碳如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退伙的议案》。
8、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秉承勤勉尽职的态度,高效地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其它重要事项
其他事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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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2、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审核活动。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研究后形成以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有违法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聘请财务审计机构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执业水平较高。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第一、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公司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第三、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3、加强监事会成员自身能力提升。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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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三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就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金额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增减比率(%) |
1、营业总收入 | 408,334,549.54 | 379,706,074.24 | 7.54 |
2、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2,843,455.80 | 109,969,552.66 | 2.61 |
3、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7,202,118.63 | 94,744,257.96 | 2.59 |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5,981,960.22 | 95,120,528.11 | 0.91 |
5、资产总计 | 1,515,905,264.38 | 1,457,802,801.22 | 3.99 |
6、负债总计 | 183,837,100.31 | 178,932,497.10 | 2.74 |
7、股东权益合计 | 1,332,068,164.07 | 1,278,870,304.12 | 4.16 |
9、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46 | 2.17 |
二、2024年末股本结构
2024年末总股本为206,006,025股,其中:流通股206,006,025股,无限售流通股。
三、其它信息
其他信息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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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四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06,006,025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41,201,20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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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五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从业资格,执业水平较高。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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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六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年报编制、披露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具体请查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时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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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七
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如下:
序号 | 姓名 | 年度薪酬标准(万元) | 备注 |
1 | 曾智斌 | 60.00 | 7-12月 |
2 | 曹彩红 | 42.00 | |
3 | 许波兵 | 60.00 | |
4 | 伍晅 | 0.00 | 7-12月 |
5 | 张友付 | 43.00 | |
6 | 王磊 | 0.00 | 7-12月 |
7 | 张冠军 | 0.00 | 7-12月 |
8 | 徐莉蕾 | 10.00 | 7-12月 |
9 | 朱农飞 | 10.00 | 7-12月 |
10 | 秦啸 | 40.00 | 7-12月 |
11 | 黄智刚 | 0 | 7-12月 |
12 | 吕文杰 | 18.50 | 7-12月 |
13 | 汤敏智 | 6.25 | 1-7月 |
14 | 刘伟 | 6.25 | 1-7月 |
15 | 周晓峰 | 32.00 | 1-7月 |
16 | 朱建华 | 28.40 | 1-7月 |
17 | 洪美 | 5.00 | 1-7月 |
18 | 刘燕燕 | 15.50 | 1-7月 |
以上为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具体发放金额以任职时间、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评定为准。本议案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中,各董事、监事均回避。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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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冠军
作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如通股份”)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7月-12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冠军,男,195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工学学士。历任宝鸡石油机械厂厂长兼党委书记、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兼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院长兼党委书记、中国石油集团咨询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担任如通股份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 |
张冠军 | 5 | 5 | 4 | 0 | 0 | 否 | - | - |
注:任期内还未开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任期内还未曾召开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此外,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执行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核查职能。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内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完备,财务信息真实,内控全面有效。本人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本人对以前年度公司及股东做出的承诺进行了认真梳理,到目前为止公司及股东均能够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六)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本人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不存在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能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冠军2025年5月8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莉蕾作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如通股份”)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将本人2024年度(7月-12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二、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本人在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徐莉蕾,女,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专家、杭州市钱塘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担任如通股份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 |
徐莉蕾 | 5 | 5 | 4 | 0 | 0 | 否 | - | - |
注:任期内还未开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积极围绕定期报告、内外审计工作、内控规范实施等方面进行研究与分析,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此外,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执行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核查职能。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内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完备,财务信息真实,内控全面有效。本人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本人对以前年度公司及股东做出的承诺进行了认真梳理,到目前为止公司及股东均能够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六)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本人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不存在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能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莉蕾2025年5月8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农飞
作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如通股份”)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将本人2024年度(7月-12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三、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朱农飞,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历任科尔尼(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副理、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毕博管理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凯捷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上海外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特利尔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担任如通股份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 |
朱农飞 | 5 | 5 | 4 | 0 | 0 | 否 | - | - |
注:任期内还未开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积极围绕定期报告、内外审计工作、内控规范实施等方面进行研究与分析,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此外,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执行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核查职能。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内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完备,财务信息真实,内控全面有效。本人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本人对以前年度公司及股东做出的承诺进行了认真梳理,到目前为止公司及股东均能够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六)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本人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不存在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能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农飞2025年5月8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汤敏智(已离任)
作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如通股份”)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将本人2024年度(1月-7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四、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汤敏智,女,1975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及高级审计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授薪合伙人。曾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担任如通股份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 |
汤敏智 | 4 | 4 | 4 | 0 | 0 | 否 | 2 | 是 |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积极围绕定期报告、内外审计工作、内控规范实施等方面进行研究与分析,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战略决策委员会 | |||
应参加次 | 亲自出席 | 应参加次 | 亲自出席 | 应参加次 | 亲自出席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数 | 次数 | 数 | 次数 | 数 | 次数 | |
汤敏智 | 2 | 2 | 1 | 1 | - | - |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此外,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执行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核查职能。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内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完备,财务信息真实,内控全面有效。本人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本人对以前年度公司及股东做出的承诺进行了认真梳理,到目前为止公司及股东均能够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本人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不存在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能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在公司任独立董事满六年,已任期届满离任。在此本人感谢公司及全体股东在我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希望公司在2025年继续规范运作、稳健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给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汤敏智
2025年5月8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伟(已离任)
作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如通股份”)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将本人2024年度(1月-7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五、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伟,男,1974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江苏金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汉高华威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江苏四季沐歌太阳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担任如通股份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是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 | |
刘伟 | 4 | 4 | 3 | 0 | 0 | 否 | 0 | 否 |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积极围绕定期报告、内外审计工作、内控规范实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2023年度工作总结、2024年行政工作意见等方面进行研究与分析,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战略决策委员会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
刘伟 | 2 | 2 | 1 | 1 | 1 | 1 |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此外,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执行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核查职能。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内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完备,财务信息真实,内控全面有效。本人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本人对以前年度公司及股东做出的承诺进行了认真梳理,到目前为止公司及股东均能够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时、准确、完整。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本人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不存在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能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在公司任独立董事满六年,已任期届满离任。在此本人感谢公司及全体股东在我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希望公司在2025年继续规范运作、稳健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给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伟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