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收到谭洪汝先生和安徽洪典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洪典资本”)的通知,谭洪汝先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安徽洪典资本转让其持有的公司51,668,67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已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安徽洪典资本,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何全洪先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谭洪汝先生与安徽洪典资本于2023年9月22日签署了《关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谭洪汝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51,668,67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给安徽洪典资本,每股转让价格为14.5156元,转让总价款为75,000万元人民币。同时,谭洪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劭庄女士与安徽洪典资本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谭洪汝先生和谢劭庄女士将放弃剩余持有公司34,990,425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安徽洪典资本,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何全洪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以及2023年9月26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上述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具体情况如下:
过出方 | 谭洪汝 | |||
过入方 | 安徽洪典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证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过户数量(股) | 过户日期 | 证券类别 |
华立股份 | 603038 | 51,668,675 | 2023年11月6日 | 无限售流通股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后,谭洪汝先生及其配偶谢劭庄女士与安徽洪典资本持有公司股份及表决权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转让前 | 转让后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 持表决权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 持表决权股份比例 | ||
(一) | 谭洪汝 | 75,748,700 | 36.65% | 75,748,700 | 36.65% | 24,080,025 | 11.65% | - | - |
谢劭庄 | 10,910,400 | 5.28% | 10,910,400 | 5.28% | 10,910,400 | 5.28% | - | - | |
合并 | 86,659,100 | 41.93% | 86,659,100 | 41.93% | 34,990,425 | 16.93% | - | - | |
(二) | 安徽洪典资本 | 0 | 0 | 0 | 0 | 51,668,675 | 25.00% | 51,668,675 | 25.00% |
注:《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表决权弃权期限自交易完成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的孰早之日止:(1)安徽洪典资本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去谭洪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之日(含本数);(2)安徽洪典资本不再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3)安徽洪典资本书面豁免之日。
本次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已过户登记完成,安徽洪典资本变更为公司控股股东,何全洪先生变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