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微网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4  泛微网络(60303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039 证券简称:泛微网络 公告编号:2023-038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主体为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晨志先生,副总经理隋清先生和副总经理杨国生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晨志271,5420.1042
隋清199,8140.0767
杨国生183,9920.0706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王晨志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8月4日-2024年2月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6,0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53%。

因个人资金需求,隋清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8月4日-2024年2月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8,0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84%。

因个人资金需求,杨国生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8月4日-2024年2月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5,000

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73%。

上述减持主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610%。减持期间如遇窗口期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的情况,则不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晨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71,5420.1042%其他方式取得:271,542股
隋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99,8140.0767%其他方式取得:199,814股
杨国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83,9920.0706%其他方式取得:183,992股

注1:上述三人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合计655,348股均来源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王晨志不超过:66,000股不超过:0.025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6,000股2023/8/4~2024/2/3按市场价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隋清不超过:不超过:竞价交易减持,不2023/8/4~按市场限制性股票个人资
48,000股0.0184%超过:48,000股2024/2/3价格激励计划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金需求
杨国生不超过:45,000股不超过:0.017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5,000股2023/8/4~2024/2/3按市场价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述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