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微网络: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最新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 |
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 予以披露。 |
本次公司《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特此公告。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