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坐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日,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坐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15,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51%,购买的最高价为17.76元/股、最低价为17.4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29,6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新坐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新坐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4年2月2日,公司按照回购股份方案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15,000股,已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51%,购买的最高价为17.76元/股、最低价为17.4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29,6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