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脉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提高公司股东会决策效率、减少 股东会会议召开频次,经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胥爱民先生提议将该议案作为临 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修订后条款: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