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合作事项还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协商。具体的合作内容需经各方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后,另行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后落实,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推进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2023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
近日,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酒家”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利口福公司”)与广州市番禺区投资促进中心(下称“番禺投促中心”)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或者“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投资促进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113783797799X
法定代表人:缪莉
举办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503室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由于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投资促进中心
乙方: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一)合作的背景
为推动广州酒家长远发展,利口福公司与番禺投促中心达成合作意向,番禺投促中心支持利口福公司在番禺区选址建设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肉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和甲方法定职权范围内,协商签订本合作框架协议。
(二)合作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肉制品(精)深加工基地项目(暂定名,下称“利口福肉制品(精)深加工基地”或“本项目”)
2.项目定位:以肉制品产业链布局为核心,以肉制品美食预制为特色,集办公、智能生产、新品研发、销售一体化功能。
3.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肉制品智慧制造工厂、智慧供应链服务中心、肉制品产品研发中心等。
(三)其他事项
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框架协议书有效期为壹年。期满如需续签,双方经协商后重新签订协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合作事项还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协商,预计不会对公司2023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将根据利口福肉制品(精)深加工基地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本项目拟在广州番禺区建设利口福肉制品(精)深加工基地,打造以肉制品为核心的集研发、智能制造、仓储等一体化的产业布局,与利口福公司原有产能
联动升级,通过梳理产品结构,优化产品矩阵,扩大业务市场,不断丰富公司食品业务,有利于优化食品业务结构,加快推动公司食品业务发展速度,提升公司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食品创规模”的发展战略。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框架合作协议下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还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协商确定后再经各方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后,另行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后落实,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推进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