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形成决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没有董事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编制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清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