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43 公司简称:广州酒家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8,770,8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3,009,986.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5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广州酒家 | 603043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陈 扬 | 许 莉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写字楼13楼 | 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写字楼13楼 |
电话 | 020-81380909 | 020-81380909 |
电子信箱 | cheny@gzr.com.cn | xul@gzr.com.cn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2023年,随着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地显效,消费市场持续恢复回升,居民消费需求加快释放。伴随着居民外出旅行意愿增强,旅游市场持续火热,带动餐饮类、文旅类消费快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粮油、食品类比上年增长5.2%。餐饮行业逐渐恢复活力,全国餐饮收入比上年增长20.4%。从中长期来看,消费者的心态还未从不确定性的环境中缓解,消费能力提升和消费信心增强还有很大空间。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之“食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其发展的水平和状况能够反映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
受到消费习惯、人口结构、冷链运输技术水平提高等因素影响,我国速冻食品行业市场规模近几年得到显著增长,现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速冻米面制品已成为我国速冻食品行业第一大品类,特别是速冻汤圆、饺子等传统品项已进入成熟期。新兴品项正处于成长期,SKU丰富、格局分散、创新方向广阔,呈多样化发展态势,已培育出核桃包、叉烧包、奶黄包等广式点心、手抓饼、馅饼等多种大单品。
月饼、粽子等节令食品在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同时,与时俱进,在健康需求、国潮+文创等多元因素的推动下,朝着口味健康丰富,包装创意新潮的方向发展。随着国民对传统节日“仪式感”的加强和消费能力的提高,节令食品的礼品属性进一步强化。送礼需求的增长和销售渠道的多样化,使得覆盖人群更加广泛,节令食品市场迎来新突破。
2023年,线下烟火气的回归叠加政府一系列促餐饮消费政策的实施,餐饮行业逐渐恢复活力。不同场景恢复时间不一致,根据餐饮消费需求复苏时钟理论,餐饮、商务宴请等刚性需求会最先恢复。在经历了复杂外部环境的影响后,餐饮业的行业格局迎来新变革,消费者对餐饮服务的要求也变得更加多样化,从基本的“吃好”到聚焦“场景体验”“情绪价值”“全面性价比”等元素。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广州酒家,始创于1935年,是一家“食品+餐饮”双主业协同发展的大型食品制造和餐饮服务集团。公司坚持以“餐饮强品牌,食品创规模”的发展战略,以“做大市场、做强品牌、做活机制”的总体方针,以打造粤式饮食文化领导者的战略定位,全面构建“大食品、大餐饮、大品牌”的产业格局,朝着“创百年老字号驰名品牌,创建国际一流饮食集团”的长远目标迈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食品业务:公司聚焦于多种广式传统特色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旗下拥有“广州酒家”“陶陶居”“利口福”“秋之风”“粮丰园”等食品品牌,产品涵盖广式月饼系列产品、端午粽、年宵产品等节令食品,核桃包、叉烧包、虾饺等广式点心类冷链产品,盆菜、盐焗鸡、广式靓汤等预制菜肴,广式腊肠腊味肉制品、中式糕点饼酥、西点面包蛋糕等。截至目前,公司拥有连锁门店超220家。
餐饮业务:公司通过聚焦新体验、连锁化发展来拓展“食在广州”的餐饮门店,打造岭南饮食文化的输出窗口,为消费者提供地道广府菜肴和正宗广式点心的餐饮服务。持续做精做优“广州酒家”“陶陶居”中华老字号品牌,落实两大品牌的差异化发展。其中,“广州酒家”坚持粤菜文化传承者的品牌定位,结合菜品服务、服务群体的不同,创新性打造商务时尚、传统经典不同系列的餐饮场景,为消费者带来美好的美食体验;“陶陶居”聚焦粤菜新潮品牌,围绕年轻、时尚、国潮的品牌调性,推出更受潮流人群欢迎的新派粤菜。截至目前,公司拥有餐饮直营门店48家,其中“广州酒家”直营门店26家,“星樾城”直营门店2家,“陶陶居”直营门店20家,公司授权第三方经营“陶陶居”特许经营门店18家。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结合市场所需建立了“食品业务”和“餐饮业务”相互联动的经营模式。凭借在餐饮行业多年累积的品牌知名力和美誉度,充分发挥公司专业研发团队的研发创新能力,将
公司部分畅销菜品、点心转化成公司拳头产品,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以智能制造为支撑,构建产销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公司食品业务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1.食品业务
(1)产品研发:产品研发创新是加快生产力发展的“主引擎”。公司研发中心以利口福公司“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持续深化校企合作,打造“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坚持新品开发创新和旧品降本提质两手抓,不断发挥创新创造活力,积极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实现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
(2)原材料采购:公司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以及采购流程开展原材料采购工作,以集中采购和参股核心原材料供应商等形式稳定供货渠道,深入供应商生产地源头考察调研,强化食品原材料质量管控。同时,推进实施战略性采购,通过密切关注上游供应市场信息,把握采购时间节点和竞争引入机制等方式,不断提高采购决策准确性以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3)生产加工:公司现有广东省广州、茂名、梅州和湖南省湘潭四大食品生产基地,形成了跨区域产能联动布局。其中,广州基地为全品类综合食品生产基地;茂名基地主要生产速冻食品、月饼系列产品及烘焙类食品;湘潭基地主要生产月饼系列产品;梅州基地主要生产速冻食品。公司生产基地主要生产自有品牌产品,同时也为其他第三方品牌提供OEM/ODM服务。公司销售产品以自产为主,针对生产技术成熟的部分端午粽、肉脯等休闲零食类的其他产品,采取委托加工生产模式。
(4)销售环节:公司自有品牌产品通过全渠道销售体系有效实现消费场景线下线上全覆盖。其中,线下销售包括食品连锁门店与餐饮门店零售、经销商分销与主流商超销售,线上销售包括主流电商平台自营门店零售、线上经销商分销与主流线上商超销售等渠道。
食品连锁门店是由连锁公司负责运营,连锁门店以直营店为主,同时开展加盟业务,主要覆盖广州及佛山、深圳地区,分布在主流街道、社区周边等人流密集的区域,赋能品牌宣传的同时便于居民购买公司的产品,食品连锁门店主要销售公司自有品牌产品,同时也销售第三方品牌配套商品。
经销渠道主要是公司选择与优质的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保持互惠互利、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长期广泛建立的经销网络,将公司的产品销往各地。
商超渠道根据公司与商超签订的供货合同,按照商超发出的订单,配送产品在商超渠道销售。
公司也组建专业团队开展OEM/ODM业务。
线上销售渠道主要由电商公司运营,除了电商公司在各大平台开设直营店铺外,还通过线上经销商分销、天猫超市/京东自营等线上主流平台、抖音/小红书等渠道销售。
2.餐饮业务
公司餐饮业务以直营店连锁经营为主,其中“陶陶居”品牌餐饮业务是自营和商标许可第三方经营两种模式并存。
(1)原材料采购:公司以集中采购为主、定点采购为辅的采购模式,统一采购原材料,集中管控,建立起食材从采购到餐桌严格的溯源机制,构建集上下游一体的高效采购供应保障。
(2)门店运营:公司将各餐饮店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全力打造多元化餐饮品牌矩阵,推出现代商务、传统经典、年轻时尚、风味特色等不同系列的餐饮门店,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饮食需求和餐饮服务。
(3)管理体系:公司对直营店进行统一运营管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力等方面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设立相关部门负责各直营店的日常管理,公司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并进行统一管理。公司授权第三方经营门店按照公司要求及标准运营,由第三方负责日常经营。
(4)菜品研发:依托粤菜大师工作室平台,公司专业厨师团队持续对粤菜菜式、点心进行打磨创新,将传统烹饪技法与时尚理念相融合,打造粤菜新经典。同时,公司积极创新升级其他菜
系新品,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总资产 | 6,559,860,152.05 | 5,854,205,023.52 | 12.05 | 4,829,419,003.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657,142,227.08 | 3,329,369,145.85 | 9.84 | 2,986,628,638.07 |
营业收入 | 4,900,549,418.32 | 4,112,347,081.55 | 19.17 | 3,889,924,382.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0,481,438.32 | 523,240,752.19 | 5.21 | 557,634,644.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06,395,937.58 | 479,435,775.70 | 5.62 | 526,211,243.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8,236,504.45 | 833,336,175.00 | 24.59 | 728,924,488.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92 | 16.77 | 减少0.85个百分点 | 16.7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679 | 0.9229 | 4.88 | 0.95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919,946,654.32 | 813,577,560.17 | 2,142,272,111.14 | 1,024,753,092.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245,540.45 | 10,803,540.99 | 411,581,266.91 | 58,851,089.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5,853,983.35 | 7,231,854.83 | 401,659,816.57 | 31,650,282.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429,288.70 | -41,038,633.29 | 1,105,470,465.07 | -177,624,616.0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2,002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2,832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288,453,276 | 50.7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56,142,814 | 9.8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广东省财政厅 | 0 | 38,288,454 | 6.7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44,441 | 14,457,592 | 2.54 | 0 | 无 | 0 | 其他 |
张浪 | 840,100 | 11,772,000 | 2.0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陈宇鹏 | 1,804,360 | 9,904,450 | 1.7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7,814,710 | 8,918,730 | 1.57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4,456,313 | 4,937,113 | 0.87 | 0 | 无 | 0 | 其他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43,215 | 3,919,612 | 0.69 | 0 | 无 | 0 | 其他 |
林杏绮 | -40,000 | 2,853,903 | 0.5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健,业务稳步增长,没有发生对公司经营存在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