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2-07  广州酒家(603043)公司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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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4 -议案1.00: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议案1.01:关于选举晏日安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议案1.02:关于选举刘火旺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 -议案1.03:关于选举刘晓军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9 -议案1.04:关于选举樊霞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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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的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的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严肃性,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后,会议终止签到,未签到的股东不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审议议案时,只有股东或股东代表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发言或提问。

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准备现场提问的,应当就问题提纲先向会务组登记。股东大会在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得进行大会发言或提问。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将在保密的基础上尽量说明。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按照表决票上的提示认真填写,多选或者不选视为无效票。

六、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股东大会全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

七、会议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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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广酒大厦6楼会议中心会议主持人:徐伟兵董事长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致辞并宣布股东到会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工作人员(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三、会议内容

议案1.00: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晏日安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刘火旺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刘晓军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樊霞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大会讨论。

五、股东审议上述议题并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七、等待网络投票结果,会议休会(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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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持人根据投票结果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进行见证。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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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00: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谢康先生、沈肇章先生、曹庸先生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限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公司需更换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选举晏日安先生、刘火旺先生、刘晓军先生和樊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后附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分项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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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01:关于选举晏日安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选举晏日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晏日安先生出生于1962年8月,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现任暨南大学食品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目前,晏日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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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02:关于选举刘火旺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选举刘火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火旺先生出生于1966年1月,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硕士。现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广东日信高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火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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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03:关于选举刘晓军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选举刘晓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晓军先生出生于1976年5月,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现任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律师,兼任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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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04:关于选举樊霞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选举樊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樊霞女士出生于1978年3月,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技术经济及管理系主任,兼任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截至目前,樊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