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 本次会议议案已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全体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故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3日通过口头通知方式送达公司所有董事及监事,于2025年2月13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伟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没有董事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本次会议议案已获通过。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调整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晏日安先生、刘火旺先生、刘晓军先生和樊霞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合规运转,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任职,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同意选举樊霞、刘晓军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战略委员会成员:徐伟兵(主任委员)、赵利平、孙晓莉、樊霞、刘晓军。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同意选举刘火旺、晏日安为公司预算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预算委员会成员:徐伟兵(主任委员)、赵利平、孙晓莉、刘火旺、晏日安。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同意选举刘晓军、樊霞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刘火旺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刘火旺(主任委员)、刘晓军、樊霞。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同意选举刘晓军、晏日安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樊霞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调整后的提名委员会成员:樊霞(主任委员)、徐伟兵、赵利平、刘晓军、晏日安。
(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同意选举晏日安、刘火旺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晓军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调整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刘晓军(主任委员)、晏日安、刘火旺。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