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最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12 月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解释19 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 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 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 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 年1 月1 日 起施行。
2026 年6 月4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的通 知》(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解释20 号文”),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 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 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1 月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 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9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 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 号文和解释20 号文进行 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