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0  福达合金(603045)公司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审议情况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2022年5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持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并向锦江集团等18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置换后三门峡铝业剩余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事宜。本次重组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2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5日。截至目前,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已经届满。

二、本次重组相关进展

2022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2]3078号),对公司本次重组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当自收到上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方案作出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三、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延长情况

为确保本次重组后续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重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本次重组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通过审核及最终同意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