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45证券简称:福达合金公告编号:2026-041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福达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2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次担保发生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下属子公司业务开展需要,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达合金”)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如下表所示: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合作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福达科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20,000 |
| 合计: | 20,000 | ||
(二)上市公司就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
结束为止,担保范围为实际发生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已预计的综合授信的基础上,增加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2亿元。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结束为止,担保范围为实际发生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融资和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福达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浙江福达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福达科技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王达武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01MA2ATX2C9R |
| 成立时间 | 2019年05月21日 |
| 注册地 |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308号 |
| 注册资本 | 15,000万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贵金属冶炼;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66,003.47 | 306,748.12 | |
| 负债总额 | 243,672.44 | 202,968.50 | |
| 资产净额 | 122,331.02 | 103,779.62 | |
| 营业收入 | 185,127.66 | 476,890.23 | |
| 净利润 | 18,496.97 | 11,012.3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额度提供担保,保障了公司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各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为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稳健经营,本次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被担保方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担保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96,814万元、329,450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的182.73%、305.87%,以上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附件1: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序号 | 保证人 | 被担保人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方式 | 保证期间 | 保证范围 |
| 1 | 福达合金 | 福达科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