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黎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5日,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俞黎明、郑晓敏、俞振寰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预计金额 | 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浙江黎明方周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0.04 | 相关业务正在拓展中 |
关联租赁 | 俞振寰 | 40.00 | 40.00 | 无差异 |
合计 | 2,040.00 | 40.04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浙江黎明方周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0.00 | 0.04 | 相关业务正在拓展中 |
关联租赁 | 俞振寰 | 40.00 | 10.00 | 40.00 | - |
合计 | 2,040.00 | 10.00 | 40.04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黎明方周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 浙江黎明方周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5MA28T4LF32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康路268号1号楼 |
法定代表人 | 林维挺 |
注册资本 | 4,310万元 |
经营范围 | 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成果转让;研发:高分子材料、纳米材料、轮胎密封剂、汽车零配件、机械配件、充气泵、装饰材料、交通安全设施、智能电子系统、环保涂料、水性高分子材料;生产:补胎剂、电子充气泵、充气泵、汽车配件、电子产品、轮胎保护剂、胶贴剂、环保涂料、水性高分子材料(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轮胎密封剂、机动车配件、机械配件、电动车配件、自行车配件、装饰材料、交通安全设施、环保涂料、水性高分子材料(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7-05-23 |
营业期限 | 长期 |
2、俞振寰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关联方关系说明
1、浙江黎明方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黎明方周”),公司为重要
参股方,持股比例为40%,可以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
2、俞振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黎明先生之子,目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采购事项及车辆租赁事项。
1、与黎明方周发生的采购事项
黎明方周公司从事汽车高端液体补胎剂的生产、销售,双方于2022年达成战略合作,未来其部分产品将进入公司供应链体系,以利用公司的市场网络资源实现销售。
2、与俞振寰先生的汽车租赁事项
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向俞振寰先生租赁沪A牌照车辆2辆,根据车辆年折旧额并参考市场价格支付租赁费用。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具备公允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项惠强范国祖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