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姓名 | 陆俊洁 | 徐渊 | 许念来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06年 | 2013年 | 2012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09年 | 2011年 | 2010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07年 | 2013年 | 2013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3年 | 2023年 | 2021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近三年签署恒锋工具、中润光学、申昊科技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近三年签署朗迪集团、申昊科技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近三年签署应流股份、广大特材、鸿路钢构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等执业规范,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要求,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风险评估程序、年报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及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并达成一致意
见。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公正、公允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