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9-16  鹿山新材(603051)公司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9月

目 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

议案七:《关于修订<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

议案八:《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13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会议时间:2023年9月27日14点00分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公司301会议室出席、列席人员: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汪加胜董事长会议记录人:董事会秘书唐小军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秩序,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1、董事会指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有权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截至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下午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上述人员应该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办理会议登记。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4、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终止登记。会议登记终止后到达会议现场的股东和代理人,可以旁听股东大会,但不得参加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建议不超过5分钟。发言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先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即席或到指定发言席发言。有多名股东或代理人举手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会议主持人可以要求拟发言的股

东或其代理人到大会工作人员处办理发言登记手续,按登记的先后顺序发言。

6、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对公司经营和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相关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质询予以真实、准确答复。

7、现场投票表决前,请推选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代表分别作为计票人、监票人,与现场律师共同计票、监票。

8、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项议案表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中任选一栏划上“√”,表决意见多选、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按弃权处理。其中议案8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9、投票结束后,在现场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的见证和监督下,由公司工作人员协助计票人统计投票结果,并将该结果(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上传。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结果做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7日14点00分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7日

3、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公司301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汪加胜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逐条宣读议案内容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

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先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

人许可后,即席或到指定发言席发言。有多名股东或代理人举手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会议主持人可以要求拟发言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到大会秘书处办理发言登记手续,按登记的先后顺序发言)

(六)推举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与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分发现场会议表决票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现场计票,宣读现场投票结果

(九)暂时休会,将现场投票结果传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上海证券交易所反馈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的合并投票结果

(十一)休会结束,主持人宣读合并投票结果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议案一:《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或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或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或股东代表: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议案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或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议案五:《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或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议案六:《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或股东代表: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议案七:《关于修订<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或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和修订后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除上述公告中列明的修改内容外,《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议案八:《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或股东代表:

截至2023年9月11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9.8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宏观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2月26日)内如再次触发“鹿山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从2023年12月27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鹿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鹿山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该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但因涉及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持有公司“鹿山转债”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