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新材”或“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特对鹿山新材进行了相关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戴顺、彭立强
(三)协办人:王琬迪
(四)培训时间:2023年12月20日
(五)培训地点:广东广州
(六)培训人员:戴顺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主要针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包括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信守承诺等事项进行培训,此外,保荐机构还针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有关要求,对鹿山新材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中信证券认为: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对再融资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 顺 彭立强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