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的金额:人民币9,469,939.08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本次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的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相应会计期间的损益。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应会计期间的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在2023年11月17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9,469,939.08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65%。
(二)补助具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获得时间 | 补助类型 | 补助金额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利润的比例(%)
利润的比例(%) | ||||
1 | 2023年11月 | 收益相关 | 1,669,807.00 | 2.23 |
2 | 2023年12月 | 收益相关 | 2,138,779.03 | 2.86 |
3 | 2024年01月 | 收益相关 | 5,661,353.05 | 7.56 |
合计 | 9,469,939.08 | 12.65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本次获得的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9,469,939.08元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直接计入相应会计期间的损益。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应会计期间的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