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累计超过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7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累计超过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登记及后续回购注销、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可转债转股等事项综合影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韩丽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信息”)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即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总股本由92,010,000股增加至104,117,637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韩丽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鹿山信息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由43,070,895股增加至43,151,795股。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6.81%减少至41.45%,被动稀释5.36%,累计减少超过5%。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加胜先生、韩丽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鹿山信息发来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汪加胜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420111************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2:韩丽娜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412322************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3: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693594920E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1栋301房法定代表人:韩丽娜成立日期:2009-09-01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0.90万股,并于2022年11月3日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92,010,000股增加至
93,319,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公开发行可转债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52,4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3年4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59.0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2.93元/股。自2023年10月9日开始转股之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累计共有人民币257,499,000元“鹿山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1,224,837股。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自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6月6日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0,900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汪加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111,601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汪加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192,50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四)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024年9月5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6,200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综上,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即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总股本由92,010,000股增加至104,117,637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韩丽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鹿山信息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由43,070,895股增加至43,151,795股。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6.81%减少至41.45%,被动稀释5.36%,累计减少超过5%。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22年3月25日)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24年11月15日)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汪加胜 | 34,111,601 | 37.07% | 34,192,501 | 32.84% |
韩丽娜 | 6,624,830 | 7.20% | 6,624,830 | 6.36% |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2,334,464 | 2.54% | 2,334,464 | 2.24% |
合计 | 43,070,895 | 46.81% | 43,151,795 | 41.45% |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韩丽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鹿山信息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鉴于“鹿山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