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冯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冯玲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