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6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邵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总经理王礼全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曾涛先生、刘军先生和郭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青倩女士、陈季先生和罗庆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治企与合规管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成都市国资国企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成都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业务实际,编制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治企与合规管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月16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2025年1月9日为股权登记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4)。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