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GAS GROUP CORPORATION Ltd.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2026 年8 月
目 录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6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8
关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 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燃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成 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 特制定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 真阅读。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 责。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 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 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 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 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
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 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 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 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在会前 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及 股东代表应在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 展开发言,按持股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发言应言简意赅。 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 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 每项议案下设的“赞成”、“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
并以打“√”表示,如需回避表决的,请在相关议案“回避”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未填、多填、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1 名股东、1 名律师为计 票人,1 名股东、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 监督工作。
九、本次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 议公告。
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 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 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 股东。
十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本公司于2026 年8 月15 日 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8)。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31 日下午14 时00 分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 号207 会议室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柄皓先生
二、会议流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关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8 月20 日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关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结合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职国际”)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考核评价结果,公司 拟续聘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天职国际的具体情况已于 2026 年8 月15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6),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