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期限6年,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59,374.60万元。该款项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367580525942账户。另扣减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评级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207.4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202.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0006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备注 |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 367580525942 | 本次销户 |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 355880530347 | 本次销户 |
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1204068729000042596 | 本次销户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上述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