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6  台华新材(603055)公司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華環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華環球”)大宗交易减持股份、限制性股份回购注销及公司可转债转股所致。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 公司控股股东福華環球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30.84%变动至28.79%,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友投资”)、施清岛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相应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54.14%变动至52.16%,权益变动比例亦超过1%。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控股股东福華環球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006,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3%。其中,2023年2月28日至3月10日期间大宗交易减持8,005,000股,减持比例0.90%;7月4日大宗交易减持11,001,500股,减持比例1.23%。

2、2023年6月13日,公司完成了2,465,854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有所上升。

3、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7月4日,公司发行的“台21转债”累计转股296股,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福華環球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30.84%变动至28.79%,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创友投

资、施清岛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相应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54.14%变动至

52.16%,权益变动比例亦超过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福華環球的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姓名福華環球有限公司
住所HSH Mongkok Plaza,794-802 Nathan Road,Kowloon,Hong Kong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7月4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
可转债转股 被动稀释2023年2月25日-2023年7月4日人民币普通股--0.00
大宗交易2023年2月28日-2023年7月4日人民币普通股-19,006,500-2.13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3年6月13日人民币普通股-0.08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创友投资的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姓名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希望路669号蚂桥综合农贸市场大厦1楼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7月4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
可转债转股 被动稀释2023年2月25日-2023年7月4日人民币普通股--0.00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3年6月13日人民币普通股-0.05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施清岛先生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姓名施清岛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舜湖西路皇家岭誉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7月4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
可转债转股 被动稀释2023年2月25日-2023年7月4日人民币普通股--0.00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3年6月13日人民币普通股-0.0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份数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份数比例
福華環球275,408,88830.84%256,402,38828.79%
创友投资150,259,01116.83%150,259,01116.87%
施清岛57,803,4686.47%57,803,4686.49%
合计483,471,36754.14%464,464,86752.16%

注:上表“占总股份数比例”合计数与对应明细合计计算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福華環球大宗交易减持股份、限制性股份回购注销及公司可转债转股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中大宗交易的部分为实施减持股份计划所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6)。

3、公司“台21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