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