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3/22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21.18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14%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102.42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8.83元/股~9.38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3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1.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购买的最高价为9.38元/股,最低价为8.83元/股,已支
付的总金额为1,102.4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1.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购买的最高价为9.38元/股,最低价为8.8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02.4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