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4  台华新材(60305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企业名称:

全资孙公司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染整(江苏)”)。控股孙公司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江苏) ”)。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本次为全资孙公司台华染整(江苏)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本次为控股孙公司嘉华尼龙(江苏)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对台华染整(江苏)的担保余额为3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对嘉华尼龙(江苏)的担保余额为167,3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474,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6.51%,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台华染整(江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相关的《保证合同》,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孙公司嘉华尼龙(江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相关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台华染整(江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次为台华染整(江苏)担保事项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 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司

1、名称: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吴谨造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情况:公司持有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江苏)”)100%股权,台华新材(江苏)持有台华染整(江苏)100%股权。

6、主要财务数据:

台华染整(江苏)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9月30日
总资产0.014,684.02
净资产-16.004,684.02
2023年度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0.000.02

(二)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

1、名称: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沈卫锋

3、注册资本:62631.58万元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面料纺织加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华新材(江苏)持有其95.80%股权,嘉兴蒲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蒲如”)持有其2.52%股权,嘉兴布纶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布纶特”)持有其1.68%股权,嘉兴蒲如、嘉兴布纶特均为员工持股平台。

6、主要财务数据

嘉华尼龙(江苏)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9月30日
总资产171,246.67196,267.87
净资产62,818.0172,004.65
2023年度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57,231.16146,390.44
净利润304.669,134.9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台华染整(江苏)

1、债务人: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司

2、担保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4、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见合同要素表的约定)/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二)嘉华尼龙(江苏)

1、债务人: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

2、担保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台华染整(江苏)、控股孙公司嘉华尼龙(江苏)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嘉华尼龙(江苏)主要由公司控制和管理,其他少数股东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开展实质业务,未提供同比例的担保。全资孙公司台华染整(江

苏)、控股孙公司嘉华尼龙(江苏)偿还债务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台华染整(江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额度,本次为台华染整(江苏)担保事项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474,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6.51%,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