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卫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股权在于调整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流动率及利用率,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审议并通过《关于孙公司拟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租赁关联方房产是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拟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3、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孙公司业务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