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7  永吉股份(603058)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3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2023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31日实施完毕。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

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1、调整方法

派息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81-0.25=3.56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预留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及调整后的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均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