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股份:关于“永吉转债”付息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08  永吉股份(603058)公司公告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吉转债”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6 年4 月13 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6 年4 月14 日

? 可转债兑息日:2026 年4 月14 日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4 月14 日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6 年4 月14 日开始支付自2025 年4 月14 日至2026 年4 月13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条款规定,永吉转债自2022 年10 月20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1、债券名称: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永吉转债

3、债券代码:113646

4、发行日期:2022 年4 月14 日

5、上市日期:2022 年5 月17 日

6、债券类型:可转换为本公司A 股股票的可转债

7、发行规模:人民币14,586.80 万元,每张面值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 行数量为1,458,680 张。

8、债券期限:6 年,自2022 年4 月14 日起至2028 年4 月13 日止。

9、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第六年2.50%。

10、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转股期起止日期:自2022 年10 月20 日起至2028 年4 月13 日止(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12、最新转股价格:最新转股价格为8.05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转股价格自2022 年9 月30 日起调整为8.51 元/股。

(2)因公司实施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转股价格自2023 年5 月31 日起调整为8.26 元/股。

(3)因公司实施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转股价格自2024 年6 月3 日 起调整为8.18 元/股。

(4)因公司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转股价格自2025 年6 月3 日起

调整为8.07 元/股。

(5)因公司2025 年11 月实施回购股份注销事宜,转股价格自2025 年11 月19 日起调整为8.05 元/股。

13、信用评级:公司主体评级为“AA-”,永吉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 级展望为稳定。

14、信用评级机构: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15、担保事项:为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贵 州永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担保。

16、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托管、委派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次付息为“永吉转债”第四年付息, 计息期间为2025 年4 月14 日至2026 年4 月13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50% (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50 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6 年4 月13 日

2、可转债除息日:2026 年4 月14 日

3、可转债兑息日:2026 年4 月14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6 年4 月1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永吉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 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 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 券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 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拨至中 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 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 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本期可转债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 民币1.50 元(含税),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20 元(税后)。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 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 民币100 元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50 元(含税)。

3、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5 号)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 RQFII)等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1.50 元人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 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 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6607332

2、保荐人、可转债受托管理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西座20 楼

保荐代表人:周耿明、郁昆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 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