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00台(套)半导体测试分选机机械零配件及组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1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3号文《关于核准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8.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8,7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811,874.91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0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 截至2023年6月底累计投入金额 | 投入进度(%) |
半导体测试设备智能制造及创新研发中心一期项目 | 43,615.04 | 2026年10月 | 23.43 | 0.05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 截至2023年6月底累计投入金额 | 投入进度(%) |
年产1,000台(套)半导体测试分选机机械零配件及组件项目 | 11,066.15 | 2023年11月 | 5,358.46 | 48.42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 | 10,277.13 | 51.39 |
合计 | 74,681.19 | / | 15,659.02 | /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年产1,000台(套)半导体测试分选机机械零配件及组件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确定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波动、行业政策等内外部环境因素影响,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及预期。为确保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1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00台(套)半导体测试分选机机械零配件及组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1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作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