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通: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有效。经审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崔学峰先生、龙波先生、仇葳先生、黄文强先生、吴华先生、冯思诚先生的任职资质、专业背景、职业操守和兼职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有利于公司科学决策、规范治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有效。经审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晓伟先生、李治国先生、石建宾先生的任职资质、专业背景、职业操守和兼职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有利于公司科学决策、规范治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预计在202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预计规模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晓伟、李治国、蒋守雷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