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2024年2月1日,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0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62.05元/股,最低价格为60.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420,41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方案变更后,公司拟使用不低于1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45%(以本次回购完成后具体回购的股份总数为计算基准)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之用途,其余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针对拟出售的部分,如公司后续有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用途,亦可以考虑将回购的股份用途调整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如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前的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0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62.05元/股,最低价格为60.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420,4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日